受傷的童年,如何避免導致失控的人生

儘管大多數受虐或是遭到忽視的孩童,都知道如何因應,來克服艱困的成長環境;那些調適不良的人,就變成憤怒、懷有敵意,或是沮喪的成年人,終而變成暴力犯罪者。

為何有人成為殺人犯?而有人終身守法?

原來,我們都是自己「過去」的產物……

 

記取教訓

經過一些研究後,我們發現,大多數的暴力罪犯在自己腦海裡都有兩種相互矛盾的成分。一種是優越感,覺得自己能豁免於社會規範;他們太聰明,不需要從最基層做起,慢慢往上爬,或者在一段關係裡受一般規則的約束。另外一種同樣強烈的感覺,卻是自卑感,認為自己不如人,相信自己無論怎樣努力都是失敗者。第一種自大的感覺常常讓他們不願意努力讀書工作,不過,這些人事實上連一份工作或者一段關係都無法掌握,而工作和人際關係能給予正常人滿足感。如此一來,反而加強了這些人的邊緣處境。

能夠激勵這些人的就是權力和控制能力,因為他們的成長環境讓他們覺得無力及失控。而儘管大多數受虐或是遭到忽視的孩童,都知道如何因應,來克服艱困的成長環境;那些調適不良的人,就變成憤怒、懷有敵意,或是沮喪的成年人,終而變成暴力犯罪者。沒有人否認大部分曾經在孩童時代受過虐待的人,成長後還是會留下情緒上的傷疤。但是如果一個小孩能夠把自己的沮喪、傷害與憤怒,舉例來說,轉而發洩在運動上面,那麼他就可能成為高中體育健將,剪貼簿裡就會貼滿了當地報紙以及學校年刊關於他的成就的記載。比起那些缺乏發洩管道,先折磨小動物,然後企圖傷害他人來發洩,終而變成殺人罪犯,在剪貼簿裡留下令人毛骨悚然紀錄的這種人來說,前者就顯得比較強壯而健康。對某些人來說,操縱、主宰並控制受害者,決定受害者的生死,能夠暫時抵消自卑感,感到滿足。這些罪犯感覺自己偉大而優越,也覺得自己有權利去感受這些感覺。換句話說,強暴與殺人讓他們覺得這個世界終於對得起他們了。

我對有些人在童年時期遭受虐待、性侵犯,或是缺乏關愛深感同情,我也了解這種人長大後可能會有嚴重的心理問題,但是我不認為,這種背景會迫使他去獵取、傷害,或者殺害他人,尤其是婦女或小孩。我們可以討論自己該不該為自己變成什麼樣的人負責,但是在絕大多數的情況下,我們當然該為自己的所作所為負責。

所以,究竟這些暴力行為是怎麼造成的?我們與許多連續侵犯他人的罪犯談過後,整理出了一份我們稱為「性殺人案件動機模式」(Sexual Homicide Motivational Model)的資料,這份文件按照環境與情緒對犯人所造成的影響加以分類,這些影響似乎決定了這些人在生活與犯罪生涯的發展過程,也就是那些讓人犯下暴行的動機的共同組成因素。在每個案例中,我們記錄了許多訪談對象,受到特定因素影響,這些人又如何採取各種不同的最終行為。舉例來說,我們很驚訝地發現,約有百分之五十的犯人表示,他們第一次的強暴幻想發生在十二到十四歲之間!單由這件事實,我們就不難發現早期預防多麼重要。如果我們不只要拯救受虐兒童,還要讓自己和我們心愛的人都免於施暴者橫行無阻所造成的損傷的話。

許多孩子身上都會發展出一些反社會的特質,但大部分人長大之後,都變成一般所謂的正派守法的公民。我們與那些暴力罪犯進行談話時,原本是要尋找能夠與這些犯行有關的行為模式。結果我們發現,這些研究對象似乎在很早以前,有些人甚至還在幼童時,就已經發覺操控他人能補足生命中缺乏的控制感。

察覺這種滿足後的行為發展階段就是幻想,我們也發現,這個階段在了解性侵害罪犯的演變過程中特別重要。首先幻想他們克服了生命中的問題:痛苦和失敗。當然,這包括讓自己成功,並且報復曾經傷害、輕視或者不尊重他們的人。接著就是性幻想。我們確定任何相關性侵害的案件中,犯人一定先發生性幻想,再把這些幻想落實。因此,如果有個人在十二歲時,已經幻想自己在強暴女人,你不妨猜猜看這種想法會將他導引到什麼道路上去。

對某些孩子來說,只要有過一次誤觸法網的愚蠢經驗,就會被嚇得返回正途;但重刑罪犯,則發現侵犯行為可讓他處於高度亢奮的情緒中,而感到滿意和滿足,所以,他不但不會羞恥和後悔,反而還會設法增加強度。這就是我們所稱的「反饋濾網」(feedback fi¬lter),他開始實驗更多讓他感覺有力和滿足的行為,排除那些阻礙這種體驗的因素和行動,他會逐漸發現更多的領域和情況,讓他得以實驗控制和主宰別人的快感。他還會由經驗中學習,讓技巧更完美,避免失風被逮受到懲罰。他得到的成功和滿足愈強,這種回饋循環(feedback loop)就愈精鍊。

我完全無意暗示每名(大部分)偷窺狂都會變成連續殺人犯,我只是指出如果你像我們那樣去研究最暴力的性侵害兇手的話,就會發現諸如此類的殺人犯,都是從較輕的罪行開始,再慢慢累積成重犯的。

那麼,我們還能由哪些線索來搜索這些罪犯呢?我們試著了解為什麼成人罪犯會犯下某種罪行;同樣地,我們也要了解這些還年輕、正在發展中的反社會違法者的動機。

我們合稱為殺人犯傾向三元素的年少行為有三種:在過了某個年齡後還會尿床、縱火,以及對動物或較小的孩童施暴。並不是每個符合這三種徵兆的男孩,長大後都成為殺人犯,但這三種徵兆的組合,在我們研究那些犯人時非常明顯,所以我們建議如果父母和老師發現有任何兩種上述模式(而不是獨立事件)發生時,就應該提高警覺。

當然,你也要注意整個大環境。如果你發現一個六、七歲大的小孩,經常在路邊用放大鏡引火燒螞蟻,除此之外,假使他家庭健全,而且沒有顯露其他徵兆的話,可能只要透過很簡單的雙親干涉就可以解決。或者如果小孩經常尿床,但是沒有其他讓人擔心的行為的話,就該接受生理機能檢查;如果這個檢查的結果正常,那麼該設法解決尿床這個問題。但是,假設你觀察到上述兩種行為同時發生,而且這個小孩大都與比他年紀小的孩子一起玩,還經常欺侮或者辱罵他們,又或是如果他向自己的兄弟姊妹挑釁,或者如果他沒有任何社交活動,喜歡玩火,甚至從虐待螞蟻升級到虐待貓狗或是天竺鼠等寵物的話,那你就真的碰到問題了。這是初期的反社會行為,這種狀況不會自行改善,不會只是成長過程中的一個「階段」而已。

老師還能提供更多的描述。除了在學校裡欺負弱小和不一致的行為外,老師通常也會覺得這種小孩很聰明,卻像是完全不在乎。他們古靈精怪,但並不積極。事實上,他是很積極,卻不是這些老師所樂見的方式。

當我在全美各地訪問,或者對各種社團演說,連續殺人犯都是後天造成而非天然生成時,經常有人問到,會不會有些小孩就是「天生殺手」?換言之,是不是有所謂的「壞胚子」?這些人是不是生來就很邪惡呢?這種問題似乎屬於神學範疇,我無法回答,但不容置疑的是,有些小孩,早在你能夠開始觀察他們的時候,就比其他孩子要有侵犯傾向,自制力比較差,也很明顯地比較反社會。這並不是說他們註定會變成罪犯。但是研究的確顯示:如果孩子先天傾向如此,再被丟在極度不正常的環境中,又不見任何補救的話,那就很可能會長成一個有暴力傾向的成人。這也很可能是為什麼我們經常見到在同樣一個家庭中成長的兩個或更多的孩子,卻只有一個在長大後變成罪犯的原因。也許三個孩子都處在相同的環境,卻只有一個人天生就比其他兩人容易受到這種不良影響。

我想重申非常重要的一點:我雖然能夠解釋某些犯行,並不代表我原諒這些行為。我們可以了解引導某人步上犯罪與暴力生涯的影響,但沒有人是被迫去傷害他人的,沒有任何不幸的背景可以讓一個人無法抗拒犯罪的誘惑,也沒有人天生就缺乏自制力,每次都要向這種誘惑低頭。

 

摘自 約翰‧道格拉斯, 馬克‧歐爾薛克《破案神探三部曲:大屠殺、無差別殺人與連續殺人犯,FBI探員剖繪犯罪動機》/時報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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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Vít Hassan, CC Licensed.

數位編輯:吳佩珊、吳怡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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