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鼓勵小孩行不行得通? 正確使用集點制度4大原則,小心避開集點制失敗的6大原因

很多父母管教孩子會使用集點方式,藉此鼓勵正向行為、建立好習慣,這種方式看似簡單、容易上手,但若要正確運用,在使用方法上有一些原則和技巧必須注意,以免效果不彰或不了了之,以失敗收場。


 

「每天準時起床1點、上學不遲到1點、閱讀1本故事書1點、練琴40分鐘2點、不和弟弟吵架2點……」很多父母管教孩子會使用集點方式,只要孩子表現好,便可得到一點、一顆星星或一張貼紙等等,集滿一定數量的點數之後,便可換取獎勵,藉此鼓勵正向行為、建立好習慣。


這種方式在專業行為治療中稱為「代幣制度」(token economy),只要目標行為出現便可得到一個代幣,加強好的行為、取代壞行為。


適合4歲以上孩子,獎勵要投其所好

集點制度、代幣制度看起來簡單、容易上手,但若要正確運用,在使用方法上有一些原則和技巧必須注意。
臨床心理師林希陶指出,由於集點制並非當下立刻給獎勵,因此適合4歲以上孩子,「4歲以下有好表現時,要立刻回饋,不要延宕3、5天才給。」6至10歲的孩子已經能夠理解集點的意義和規則,也有數學量化的概念,是最適合用代幣制度的年紀。


職能治療師吳宜燁指出,初期要建立的目標行為對孩子來說並沒有意義,她建議,「讓集點的過程具象化,」在牆上或白板上貼點數表,孩子表現好就在格子裡貼貼紙或做記號,孩子每次看到就會被提醒和激勵。


孩子看見點數累積的過程,會產生「還差一點就完成」「我做得到」的信心。而且,將完成集點的卡或表格保留下來,「對父母來說,以後稱讚孩子時有具體行為做依據;對孩子來說,是成功的經驗,也是自我的肯定,」吳宜燁說。


集滿點數所獲得的獎勵,攸關實施成效的好壞,最好和孩子一起討論、決定。職能治療師徐瑜亭強調,孩子在乎、想要的東西就是最好的獎勵。物質性的獎勵包括食物、玩具、書、文具等,糖果和餅乾對中班、大班的孩子很有用,對大一點的孩子就不太管用了;大一點的孩子適合特權或活動性獎勵,例如玩電動半小時、去遊樂場玩、看電影等。


什麼行為適合用集點制度?

很多父母對孩子期望很高,既要有禮貌、負責任又要自動自發,想要的很多。徐瑜亭表示,行為訓練必須視孩子的年紀、能力而定,中、大班的孩子一次鎖定一個行為就好,隨著孩子年紀漸大,再慢慢調高為2、3個目標行為。


哪些行為適合使用集點制呢?徐瑜亭指出,包括:缺乏原始動機(例如練琴、閱讀)、做得到但尚未養成習慣(像是自己洗餐碗、睡前整理書包)之類的行為,透過提供孩子外在的誘因,可以增加好行為的頻率。


父母在使用集點制度時,可以依據以下四個原則:
 

原則1:目標行為必須具體可行

訂定目標行為時,最重要的是定義要清楚且具體可行。很多父母要求小孩做個「乖寶寶」,徐瑜亭反問:「怎樣才是乖寶寶?」定義模糊、要求不夠具體,孩子配合的意願會降低、容易感到挫折,或是和大人討價還價,大人必須明確指出想要孩子改善的事項。


林希陶認為,目標行為由父母和孩子一起討論、定義出來,可以將爭辯的空間降至最小。例如「不要打妹妹」,那如果不小心碰到算嗎?「定義不清楚是失敗的根源,會讓孩子在過程中學會和大人爭辯,本來想消除『打妹妺』這個壞行為,結果反而多出一個壞行為。」


另外,目標行為要有難易之分。缺乏原始動機、困難度高的行為,所獲得的點數要高一點。徐瑜亭認為,除了達到目標行為,如果孩子表現很好、非常努力,不妨額外給予獎勵(例如1次給3點),讚賞他的認真態度。


至於做家事該不該給點數呢?徐瑜亭認為,每個家庭成員都應分擔例行性家事,屬於非例行性或較困難的家事,如清洗冷氣濾網,比較適合給點數。


原則2:每天統計點數、每週兌換獎勵

有些父母的集點制度是列出一整天的好行為「清單」,像是準時起床、整理床鋪、上學不遲到、自己完成回家功課、倒垃圾等,執行難度比單一行為訓練要高出許多,這種做法適合高年級以上的孩子。


方法是每晚統計、回饋點數,讓孩子可以在努力一天後,知道自己今天的表現情況,然後每週固定一個時間(例如週日晚上)兌換,讓孩子換取想要的獎勵。林希陶認為,小孩本來就是「生物人」,天性會趨樂避苦,獎勵回饋可以培養正向的行為,慢慢進步成「社會人」。


原則3:目標變容易時,不要每次都給獎勵

集點制並非一成不變,須依據行為的成熟度以及達成的頻率,調整集點方式和目標行為。


剛實行前2週,只要達到目標行為,就給孩子點數獎勵,「連續性」增強行為。吳宜燁表示,當目標變得容易達成、行為建立後,就不要每次都給獎勵,否則一段時間之後,行為動機會被削弱,「給予『間歇性』增強就好。」有時給、有時不給,或是慢慢變成2次做到給1點,再拉長變成4次給1點,讓孩子願意持續做這件事。


「行為改善是一階階往上提升的過程,」吳宜燁說。因此,除了調整獎勵方式,行為訓練1個月之後,可依孩子達成的情況增加行為難度。例如:一開始訓練孩子自己穿鞋子襪子,只要孩子做到就給獎勵;而後慢慢將難度提高,做好3件準備出門的工作(穿好鞋襪、背好背包、上過廁所)才給獎勵。


原則4:物質獎勵之外不要吝於讚美

實施集點制,父母最擔心的是小孩變得太功利,做任何事之前先問有沒有點數,或是胃口愈養愈大、獎勵愈要愈貴。
曾有研究把一群幼稚園孩子分為A、B、C三組,研究者告訴A組的孩子,只要畫畫,就可以得到獎品;B組孩子事前沒有被告知,畫完後意外獲得獎品;C組孩子畫完後沒有任何獎勵。之後再讓這些孩子畫畫,結果A組孩子因為沒有獎品,提不起勁畫畫,而B、C兩組的孩子仍然喜歡畫畫。


徐瑜亭表示,集點、代幣制度是外在的獎勵,若大人總是用物質鼓勵孩子的行為,會剝奪孩子大腦動機的產生,必須技巧性地減少物質獎勵,才能轉化為內在的動機。


「物質性獎勵可以給,但切勿給多、給久,必須有退場機制,」徐瑜亭說。除了給點數和物質性獎勵,也不要忘了搭配「社會性獎勵」,像是擁抱、親吻、讚美、鼓勵、微笑等,而後再慢慢減少物質性獎勵。


例如孩子做家事,媽媽帶著感謝的心情說:「謝謝你的幫忙,讓媽媽輕鬆一些。」激發孩子的同理心,不僅完成自己應做的事,甚至願意做更多。


吳宜燁表示,孩子透過「環境」建立自我的認知,做了某件事之後環境給予的回饋,會形塑他對自我人格的認知。


例如:牽妹妹過馬路,大家稱讚他是很棒的哥哥,孩子慢慢會知道「原來好哥哥是這樣的」、「我是好哥哥」,被認同和誇獎的感覺讓人開心,相形之下,物質獎勵如吃布丁反而沒那麼重要了。

 

 

常見的集點制失敗6大原因

很多爸媽一開始覺得集點方法很好用,後來卻效果不彰或不了了之,究竟問題出在哪裡呢?

1.行為要求不夠明確具體:例如「乖乖聽阿嬤的話」、「哥哥要讓妹妹」等,都是NG的要求,除了不夠具體、也不夠明確(例如,是一天24小時、無時無刻都要做到嗎?)必須具體針對想要改善的行為,例如「不跟阿嬤頂嘴」。吳宜燁認為,只要標準訂定清楚,小孩比大人更能遵循規則;若有灰色地帶或是不公平的情況,小孩就會和大人討價還價。


2.沒有立即回饋:徐瑜亭指出,目標行為出現之後,必須「立即」受到增強。有時候父母手邊正忙,跟孩子說「等一下給你」或是「點數先欠著」,會讓孩子覺得爸媽騙人。


3.獎勵不具獨特性:獎勵必須有獨特性,若事情有做和沒做的結果並沒有差異,集點制注定失敗。例如獎勵是「可以看卡通30分鐘」,對原本天天看卡通的小孩就沒有任何吸引力;或是哥哥獲得布丁做為獎勵,但妹妹什麼事也沒做竟然也有,就玩不下去。


4.兌換獎勵的時間和地點未固定:每週兌獎的時間最好固定(例如週日晚上),孩子才會有期待的心情;時間不固定孩子會無所適從,不知何時可換。


5.點數門檻太高:集點的門檻太高,例如集滿30點才可以換一根棒棒糖,孩子的努力和獎勵不成正比;或是孩子再怎樣努力、表現很好,永遠也換不到想要的東西,就會想「算了吧、乾脆放棄」。就像便利商店的集點,若消費金額的門檻過高、所需點數太多,有興趣集點的人就會變少。


6.未堅持給點原則:不能今天心情好就給3點,明天心情不好就扣2點;大人也必須遵守遊戲規則,如果不按約定給點,很快就會陷入兩難的局面。另外,父母之間的教養態度與獎勵標準也要一致。至於能不能扣點,徐瑜亭認為,遊戲規則一定要事先說清楚,好行為給點,但不好的行為也會扣點,小孩才會服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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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文章出自第期未來Famiy雜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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