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放手,孩子動手 幫孩子邁向獨立

在孩子成長的過程中,父母必須洞察分辨與孩子的責任範圍,幼兒在一歲左右就開始想獨立,不為孩子做過多「孩子能力可及的事」,是訓練孩子獨立自主的重要過程。

在孩子成長的過程中,父母必須洞察分辨與孩子的責任範圍,幼兒在一歲左右就開始想獨立,不為孩子做過多「孩子能力可及的事」,是訓練孩子獨立自主的重要過程。透過解決一個又一個的課題,孩子才能自覺有價值,產生勇氣,真正獨立。

 

「女兒滿一歲沒多久,就想把碗端起來喝湯,我怕打翻、幫忙扶著,不料她很生氣,推開我的手且用力把碗搶回來,湯灑了一地。

重新舀湯後,我決定放手讓她自己來。只見她小心翼翼的端起來喝,反覆兩、三次後就很熟練了。這讓我驚覺,孩子潛力超乎想像!」

這是一位媽媽在網路上的經驗分享,也是許多家庭中學步兒的生活寫照。很多時候,只是因為父母先入為主認為孩子太小還不會,不敢讓孩子嘗試,然而.如果家長能放手,給孩子機會做做看,往往能有意想不到的驚喜。

 

探索嘗試 為孩子帶來面對世界的自信

孩子在1歲後,出現抗拒穿衣服、包尿布等反抗行為,整天把「不要」掛在嘴邊,又什麼都想嘗試,經常堅持自己來,固執的按照自己方式做,又會因為做不好而惱羞成怒,讓爸媽頭痛不已。

然而,這些父母眼中「不自量力」的行為,其實值得欣喜。

這代表學步兒逐步開始展現自我,意謂孩子察覺到:「我不再凡事要靠別人了,可以自己試試看!」心理學家艾瑞克森的心理社會發展階段理論中認為,幼兒在1歲到1歲半之間強烈想要發展獨立自主的人格,是走向「自主」或「羞怯懷疑」的重要階段。

在這個階段,孩子需要不斷嘗試,了解自己能做到什麼、有什麼侷限。如果父母鼓勵孩子嘗試,會讓孩子建立初步信心,相信自己有能力面對世界。

然而,如果孩子老是因為做不好被責罵(例如「怎麼弄得髒兮兮」)或過度保護(父母總是說「我來就好」),等於間接告訴孩子「你做不到」或「你不用做」,失去感受自己行動帶來的正向經驗,會讓孩子懷疑自己適應世界的能力。

 

父母是教練 不替球員上場代打

當學步兒開始了獨立的歷程,也意謂著父母要漸漸放手,學習陪伴、守護卻不過分介入。

實踐大學家庭研究與兒童發展學系教授林慧芬提醒,「小小孩非常需要父母關愛,建立安全依附,但關愛是包容和支持,幫助孩子解決遇到的問題,而不是替孩子做好所有事情。」

近年廣受歡迎的阿德勒學派認為,對於孩子,父母必須洞察分辨與孩子的責任範圍,明白自己只是協助者,不該跳出來代孩子負擔課題,不為孩子做過多「孩子能力可及的事」,是訓練孩子獨立自主的重要過程。透過解決一個又一個的課題,孩子才能自覺有價值,產生勇氣。

養成「父母放手、孩子動手」的習慣是重要的。「很多時候家長覺得『乾脆我來做比較快』,不用等孩子慢吞吞,也不必收拾亂七八糟的殘局,這種怕麻煩的心態,恐怕只會帶來更多的麻煩。」兒童行為分析專家袁巧玲說,「孩子會習慣不願意動腦筋或動手解決問題,凡事只等著父母幫忙。」

袁巧玲曾見過孩子坐手推車到幼稚園,阿嬤幫他脫鞋、脫外套,自己什麼也不做,就像個木偶,而這孩子在剪紙這類精細動作上明顯落後同齡孩子。「因為事事家長代勞,讓孩子沒有充分練習,導致失去足夠能力應對未來更多的學習,這時父母才煩惱孩子為什麼不好好學、為什麼不會,不但本末倒置,還得花上更多力氣補救。」

 

不聚焦結果 而是欣賞孩子的努力

很多時候父母不肯放手讓孩子嘗試,是因為覺得孩子還太小,做不好。「許多父母誤會『參與』和『陪伴』的意思,在孩子嘗試做每一件事時急著下指導棋,希望孩子能做好,」袁巧玲指出,「父母應該多做縱向比較,察覺孩子的進步,往往就能感受到孩子的努力,不會對不夠完美的部分耿耿於懷。」

聚焦在孩子努力的過程,而非只是把注意力放在「怎麼還沒達到標準」,可以讓孩子更有勇氣繼續嘗試。「爸媽可以先用一些簡單具體的指令給小小孩任務,如『衣服放到籃子裡』、『去桌上拿水壺』,」林慧芬建議,「當父母發現孩子其實可以做到,或是看著孩子從不會到會,就有信心讓孩子做更多嘗試,進入正向循環。」

別因怕孩子做不到就加以制止;做錯了、做不好,對孩子而言都是學習。

小兒科醫師瑪莉.伊蓮.瑞娜在《覺醒教養,從10個練習開始》書中指出,父母需要教導孩子「失敗不代表失敗」,而是得到一次鍛鍊大腦肌肉的機會。大腦就像一塊肌肉,愈常使用就愈強壯,讓孩子經歷失敗,其實就是在建構他們的大腦。「家長常常要孩子學習等待,然而,父母同樣也該學會等待,」蒙特梭利教育基金會講師何幸宜談到,「不要期待孩子馬上做到滿分,要能等待孩子慢慢摸索、等待孩子熟練,等待一次又一次嘗試錯誤,尊重每個孩子自己的步調。」

 

放任不管 不會迫使孩子獨立

然而,現代也有許多父母為了鼓勵孩子獨立,強調尊重孩子自主選擇權,什麼都問孩子「要不要」,完全讓孩子決定。親子作家王麗芳認為,這是誤用了自主權的概念。在沒有足夠的生活經驗下,全部丟給孩子判斷、做出選擇,是不負責任的做法。完全放任不但無法幫孩子獨立,反而會讓孩子摸不清狀況,且遇到問題時覺得孤立無援。

「無論是規範或安全,家長都應該先訂定好邊界,再給孩子自由,」袁巧玲提醒,父母也必須充分了解孩子的能力,才能知道哪些部分給予孩子選擇才是有意義的。


 

【特別企劃】
行為會了 不等於真正獨立親子作家王麗芳認為,照顧、教導孩子的過程中,家長經常會陷入孩子「會了」或是「還不會」二分法的狀態,難免不斷控制、督促行為,像是吃飯、打招呼等。然而,這些都做到了,就代表孩子夠獨立嗎?孩子明白這些行為的意義嗎?兩者未必畫上等號。

舉例來說,一個每天回家就先把功課做完的孩子,是真的有時間觀念,或純粹不想被爸媽嘮叨?如果只是避免被責罵,並不意謂孩子獨立。

要從小協助孩子獨立,就不該只著眼動作會了沒、行為對了沒,更應該在想法上一步步帶領孩子學習,判斷後果,包括「合不合理」、「有什麼想法」、「該怎麼面對」,教孩子如何把事情釐清、處理事情,而非不知所以然。

因此,王麗芳在教養孩子的過程中,盡量帶領孩子承擔可能產生的後果。「不好好吃飯,我就把他喜歡的食物吃掉」、「孩子亂摔玩具,表示他不喜歡這個玩具,我就把玩具丟掉」,利用結果讓孩子決定下次還要不要這樣做,而不只是阻止、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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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文章出自第期未來Famiy雜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