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性侵事件,或兒童青少年遭遇性侵或性猥褻的情況有多嚴重?肯定比父母知道的嚴重許多。
這是一個沉重的議題,但為人父母者都必須面對,無可逃避。我在初為人母時就開始處理新北市家暴與性侵害加害人社區與個人身心治療業務,理論與實務經驗至少超過5年,接觸過形形色色的加害人:亂倫的,戀童的,連續犯的,甚至還有夫妻共謀的,不管是哪種犯案類型,我歸結出以下的幾點心得。
加害人的臉上絕對不會寫加害人
他(她)就是尋常你所可能見到的任何人,也許他平常有固定捐發票的習慣,每個月都會去捐血,甚至是個受人敬重的師長(我曾遇過加害人身分是警察的),但他自有一個別人不了解的闇黑世界,足以毀掉一個幼小心靈。
要加害人認錯,承認自己犯下的罪行會對一個幼小心靈造成多大傷害……
別傻了,我遇過許多分加害人唯一在努力的事,就是努力辯駁自己有多無辜多冤枉:我也不知道精子怎麼跑到她的內褲上(鬼扯的很自然),少部分加害人縱然有悔意,也僅僅是部分承認,「但是」(但是這兩個字很重要),看不出她未成年啊,價錢沒談攏我被仙人跳啊,她當時並沒有不願意啊。
性侵害是公訴罪:「妨礙性自主」,訴訟的過程雖是漫長的痛苦,卻是得到一丁點正義唯一的路。
這讓我想起最近被熱烈討論的校園性侵事件,如果有人告訴我,被性侵之後不要馬上報警,先讓系主任了解事情的經過,相信系主任有處理問題的能力,這時候應該怎麼做?我想這時除了法律,沒有誰真的能相信(希望父母可以),只有訴諸法律才有可能制裁罪行。
好了,至此你應該要理解,為什麼子女被性侵之後不能在第一時間告訴父母,因為這個加害人有可能是周遭環境中被父母相信的人,或者是,就算告訴你,你願意相信孩子說的話嗎?願意仔細聆聽孩子說不出口的其他部份嗎?願意聽出「欺負」這個字眼背後有多大的恐懼嗎?
我的個案在國中時就有一次被性侵的經驗,當時她選擇告訴母親,母親雖然跟她說下次要小心,但那安慰聽起來比較像告誡,而且從那之後隻字不提。
念高中的她,最近又一次被性侵,這也是她坐在我面前的原因。但這次她不願意告訴母親。
「因為我騙了她…我說要去住同學家,結果我跑去和同學喝酒,她知道我喝酒一定會怪我,對我很失望…」我想說,孩子,喝酒不是該被性侵的理由,就像穿得少也不代表該被性侵是一樣的。她說不想讓母親擔心,其實背後是更多不被相信的失落。
因為她消極的不處理,所以已經錯過第一時間的採證與驗傷的動作,也無法報案,如果,如果她的母親願意和她面對這一切,雖然正義無法伸張,得不到該有的道歉與賠償,但她也許可以和家人更靠近,也許不會再自殘,也許,她就可以不用來精神科了。
別責備她不乖,沒有聽你的話;別說她一定是做了什麼或沒做什麼,才讓對方有機可趁,這社會的黑暗面是連大人都無法招架啊。相信她,才會是保護她的第一步。
Photo:Rodolfo Mari , CC Licensed.
執行編輯:許資旻、王信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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