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被愛的感受

我想過我平靜的生活。我有我愛的人,我有朋友,我有信心我能療癒我自己。我不需要去符合這社會無理的期待,去原諒、包容一個加害人。今天我試著去掌握自己的人生,除了重新學習與人保持健康的關係外,也學著堅守自己的個人領域,不再讓具傷害性的關係在我生命中延續。

文│陳潔晧

在我的成長過程中,讓我最痛苦的是家人的漠視與背叛。我不斷尋找能聆聽我痛苦的人,但在我成長的環境裡,應當值得信任的人,並不在意我的存在。在我最需要幫助的時候,他們不在。在我最痛苦的時候,他們忽視我的感受。

他們視我為他們生活中的麻煩和多餘的存在。那些寫在我父親文人雅興的散文裡的孩子成長文,背後傳達的,都是他們青春歲月被我們小孩浪費的感嘆。我必須保持麻木,才能忘記他們對我生命存在的否定。但,我還是時常會恐懼到無法入睡,或從深層的悲哀裡哭醒過來。

我的爸爸是台灣知名的印刻藝術家,也是散文作家。我爸爸曾經在畫廊和客人聊天時,在大家面前說了一句話:「如果沒有小孩,我的藝術成就會更高。」當時我坐在他旁邊,我很想死,我很想立即從這個世界消失,因為我是他的絆腳石,我是我父母的困難,我是一個多餘的東西。

這是個極為痛苦,卻又相當熟悉的感受:我是多餘的。我三歲時,在奶媽家裡,在一次又一次的等待與絕望之中,我肯定了這樣的感覺。當時性侵我的奶媽,常常對我說,我的家人已經拋棄我了,他們不要我了。但硬脖子的我,就是死不肯承認她所說的話,所以我處在一個被拋棄與不承認被拋棄的矛盾情感中,帶著這樣的矛盾與痛苦成長。

在回家後,我非常希望和父母建立情感的聯繫。我和哥哥不同,我時常表現出憤怒,與對父母有強烈需求的情緒。我記得剛回家時,我一直緊抓住我媽的手不敢放開。媽媽很生氣地把我的手甩開,她說我妨礙她做事。之後,我就只敢抓媽媽的衣角。外出時,我則緊抓她的包包。

 

遺忘

在我記憶剛回復的那一段時間裡,我曾經對自己感到非常憤怒與失望。我責怪自己,這麼重要的事,我怎麼會記不起來,我忘記是誰傷害了我,是誰背叛了我的信任,並無視我的痛苦、孤立我。但在走過一段復原的歷程之後,我對童年的自己有了更多的諒解:遺忘,是為了保護自己。

我經歷了太過嚴苛的環境。三歲的我,過於脆弱,在度過那樣殘酷的生存困境之後,我的心靈選擇遺忘,以減輕成長的負擔。但遺忘是要付出代價的。我時常感覺我活在真空之中,在另外一個時空宇宙裡,看著自己浮沉,我無法,也無力拾起我的感覺,任何一種感覺就像失去了真實一般空虛,而我完全不懂為什麼。

我向童年的自己道歉。對不起,我將你遺忘在那段恐怖的童年裡。而童年的我告訴我:沒關係,我們走了那麼遠的路,都是為了找回自己。現在,你找回我了。我們會一起努力地活下去。

 

抽離

感受抽離,一直以來是我的生存策略。畢竟長期面對會傷害與忽略你的人,不投入情感是個好選擇。但這種方式,長久以來也建構出我痛苦和孤單的高台,因為遭受侵害的小孩,常常面對的是長期的侵害與忽略,短期迴避痛苦的感受,是好策略,但長期處於抽離的感受,那種感覺就像是在黑暗的牢籠裡,等不到陽光。所以,今天我試著去掌握自己的人生,除了重新學習與人保持健康的關係外,也學著堅守自己的個人領域,不再讓具傷害性的關係在我生命中延續。

重建這方面的認知,將是一條遠途長征。

 

尋求改變

被性侵的痛苦回憶,像是把我籠罩在黑暗中,我不知應該往哪裡走,才能擺脫黑暗和痛苦,但在述說和書寫的過程中,我發現自由離我並不遠。事實上,可能就在我面前,只是困在恐懼跟黑暗的孩子是孤獨的,我不知道方向,更沒有勇氣向前踏任何一步。深怕走錯了一步,會離自己更遙遠。

就這樣,我在黑暗中與恐懼一起關了三十年。等待,等待有人來救我,帶我走。然後我才理解,找對的人,說出想說的話,才能得到真正的支持,並在這支持下,我為自己在黑暗中點起了一盞燈。靠著這盞燈微弱的光線,我開始在黑暗中摸索。

恐懼就在我身邊,我沒有忘記。就像過去我每晚睡在性侵我的人身邊,我會小心翼翼地,避開我的恐懼,不吵醒它。但恐懼會甦醒,在我的生活中,無時無刻告訴著我,它可以傷害我,而我必須保護我為自己點亮的那盞微光,相信無論恐懼再怎麼傷害我,我要的人生就在眼前。即使恐懼拖慢了我的腳步,它也不能阻止我往我要的方向前進。

因為我看到了,我看到了我要的人生,我看到黑暗的止息。只要拿出我的勇氣,再往前踏一步,我就能打開另一段人生的大門。

 

原諒

在這個社會中,要求受害者「學習原諒」,背後隱含著一種批判的價值。批判受害者不夠堅強、不夠完美、不夠好、不夠仁慈、不夠成熟。受害者在接受此類訊息時,只能得到「我不夠好」、「我遭遇的事是不重要」的感受,並且因為無法做到原諒,再次證明,這是受害者個人的失敗,強化受害者原有的孤立感。

一個受害者需要的,並不是任何形式上的和諧,而是需要有人能理解他們的痛苦、他們的無助、他們的恐懼。他們需要有人聆聽,以及理解、撫平他們的創傷。但我們文化裡卻常選擇忽略強烈、哀傷、恐懼及讓人不舒服的情緒與回憶,直接要求受害者去原諒、去讓事情過去、去忘記。

所謂道歉、原諒這類儀式性的行為對受害者是否有意義?應該取決於受害者的需求,而非加害者覺得自己很有誠意。我也會問自己,那些在我三歲時長期性侵我的四個人,如果出現在我面前,要求我原諒時,我會有何反應?

我的答案很明確,無論他們是上天堂或下地獄,我都不想再見到他們任何一個跟侵害我有關的人。

我想過我平靜的生活。我有我愛的人,我有朋友,我有信心我能療癒我自己。我不需要去符合這社會無理的期待,去原諒、包容一個加害人。

每個人在不同脈絡裡的原諒意義都是不同的,並非我的原諒,就可以等同於你的原諒。如果原諒對你的人生具有重大的意義或轉變,那就勇敢去做。身邊只要有支持你的人,你就會有勇氣,去面對未知的困難。

 

認同、分立與結合

在童年的早期經驗裡,我學會了否定,否定成人試圖對我所做的傷害。作為他們滿足慾望的工具,以及作為被遺棄的孩子,我透過對原生家庭的認同,來否定奶媽家的傷害。

也許這些認同與否定的功能建立來自更早期,我不復記憶的嬰兒期。在那時,我頭上已有一道今日仍可見的疤痕。無論如何,這些認同與否定在我感到被父母背叛的時候,便在我內心深處崩裂為一道巨大的鴻溝。

這道鴻溝,吞噬了所有產生幸福的可能性,阻擋了所有我試圖尋找一個更完整自己的可能性。

作為一個天性愉悅、歡樂的兒童,我無法跨越這道鴻溝。作為一個批判、憤世嫉俗的少年,我無法跨越這道鴻溝。作為一個遺忘過去,試圖重新認同家庭的青年,我無法跨越這道鴻溝。只有在中年之後的三十四歲,在我返回記憶之後,在擁抱所有壓抑的痛苦與悲傷之後,我才真正跨越我童年時在意識深處所崩裂的巨大鴻溝。

而在那對岸等我的,正是讓我童年自我分裂的事實,幸福童年的核心要素:父母的愛,並不存在。他們遺留我一人,獨自面對傷害。

中年之後,回憶以意外的方式重返我的意識。也是到此時,我才有能力認知與反省當時的一切,然後我也才能擁抱我兒時的痛苦,並認知到這個家庭,並沒有給我一個小孩應有的童年幸福,而過了那個時機之後,他們也永遠不可能補償我那時的失落與痛苦。

我意識到,我現在的幸福,無關乎過去虐待我的人。我也不再無意識地向曾經傷害我的人索求任何補償。我不只實際上遠離傷害我的人,我也在心理上與他們斷絕了情感的連結。

愛一個不愛你的人,只會徒生痛苦,即使他們是父母。而斷絕與他們的連結之後,我發現過去被我壓抑、否定的自我,與我重新自動再連結。許多過往麻木、無力與憂鬱的部分,神奇地痊癒了。

這不是什麼奇幻的故事,這是條痛苦而真實的道路:從童年無意識的認同中分離,認清受傷的事實,並重新拾回一個更好、更完整的自己。

摘自 陳潔晧《不再沉默》/寶瓶文化

Photo:James Cridland, CC Licensed.

數位編輯整理:曾琳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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