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步驟,輕鬆算出個人綜合所得稅!

又到了五月報稅季,每年應繳納的綜合所得稅究竟是如何計算出來的呢?而今年又有什麼新制度上路呢?讓我們一起來瞭解吧!

又到了五月報稅季,每年應繳納的綜合所得稅究竟是如何計算出來的呢?而今年(2016)又有什麼新制度上路呢?讓我們一起來瞭解吧!

 

3步驟算出個人綜合所得稅

Step1:計算綜合所得淨額(註:紅字為今年調整內容,螢光色為容易疏忽的部份)

Step2:計算應納稅額

Step3:計算實際繳納or退稅金額

案例試算

未婚的阿宏,獨自扶養72歲身障的奶奶。104年阿宏有薪資所得110萬,公司預扣稅額5.5萬,利息所得2萬,繳納了自己的人身保險費3萬和奶奶的保費1萬,以及自己和奶奶的健保費(含二代健保)3萬,阿宏奶奶平時燒香拜佛,捐獻了6千元給鄰近的宮廟(有收據),試問阿宏需繳納多少的所得稅呢?

Step1:計算綜合所得淨額

  • 所得總額 = 薪資所得110萬 + 利息所得2萬 = 112萬
  • 免稅額 = 本人8.5萬 + 奶奶12.75萬 = 21.25萬
  • 一般扣除額:
    列舉扣除額 = 本人保費2.4萬(上限)+ 奶奶保費1萬 + 兩人健保費3萬 + 捐贈0.6萬 = 7萬
    列舉扣除額未超過標準扣除額,故選擇標準扣除額9萬
  • 特別扣除額 = 薪資特別扣除額12.8萬 + 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2萬 + 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12.8萬 = 27.6萬

所以,綜合所得淨額 = 112萬 – 21.25萬 – 9萬 – 27.6萬 = 54.15萬

Step2:計算應納稅額

應納稅額 = 54.15萬 × 12% – 36,400元 = 28,580元

Step3:計算實際繳納or退稅金額

應納稅額28,580元 – 扣繳稅額55,000元 = -26,420元,因此阿宏可退稅26,420元。

→ 財政部綜合所得稅試算

 

104年綜合所得稅新制

申報日期為105年5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

一、增加課稅級距:45%稅率

課稅級距金額增加綜合所得淨額超過1,000萬元部分,適用45%稅率的級距。

二、股利淨額或盈餘淨額,其可扣抵稅額減半扣抵

營利事業之股利或盈餘分配日訂於104年1月1日以後者,中華民國境內居住的個人股東獲配的股利淨額或盈餘淨額,可扣抵稅額修正為原扣抵稅額之半數,抵減綜合所得稅。

三、可使用健保卡為憑證,網路申報綜合所得稅

如要使用健保卡申報綜所稅,必須先申辦「健保卡網路服務註冊」,進行認證設定密碼。申辦方式有下列2種:

1. 臨櫃申請:本人持身分證明文件,親自到中央健康保險署各分區業務服務櫃檯洽辦,經櫃檯人員查證無誤後,即受理健保卡註冊作業。

2. 網路申請:亦可備妥健保卡、戶口名簿戶號、電子郵件信箱及讀卡機,連至健保卡網路服務網站,填寫網頁註冊資料及設定密碼。

 

注意!報稅常見錯誤

※漏報所得

僅申報手頭拿到的所得資料,未申報無法查調的非扣繳所得(如財產交易所得、租賃所得等);或是未合併申報受扶養親屬的所得。

免稅額申報錯誤

誤將年滿70歲以上其他親屬(如:叔、伯等)免稅額,誤比照直系尊親屬適用。年滿70歲的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及受扶養「直系尊親屬」(父母、祖父母)免稅額為127,500元;但若申報扶養年滿70歲的兄弟姊妹或其他親屬僅適用一般免稅額85,000元。

扶養親屬申報錯誤

誤報超過20歲無工作、未在學、服役中子女之免稅額。(如:將22歲補習中無正式學籍者列為扶養親屬),超過20歲之子女須為在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才能列報扶養。

其他親屬申報錯誤

列報不符規定的其他親屬。(如:將未同居一家之甥、姪列為受扶養親屬)。扶養其他親屬或家屬須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同居一家者,未滿20歲,或年滿20歲以上因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須另檢附在學證明、醫師證明或其他適當證明文件),確係受納稅義務人扶養者。

合併申報錯誤

所得年度無婚姻關係誤報為夫妻。(如:105年3月結婚,104年度綜所稅結算申報列報配偶免稅額)

保險費申報錯誤

人身保險費僅限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及受扶養「直系親屬」;兄弟姊妹或其他親屬的不能申報扣除,且被保險人與要保人須在同一申報戶。

醫藥費申報錯誤

美容整型支出、看護支出、坐月子支出等,因不屬於醫療費用,都不能申報扣除;且醫藥費有保險給付部分應該先予減除,不足的部分才能申報。

房貸利息申報錯誤

國稅局指出,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必須符合無出租、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且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必須於該址辦竣戶籍登記,以一戶一屋為限,每戶每年最多可申報30萬元,但須先減除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

虛報捐贈

低價買進不實捐贈收據、列報未登記或未設立團體的捐贈等,其涉及逃漏稅,若經查獲將會補稅並處罰;又點光明燈、安太歲或支付塔位的款項,因屬有對價關係,也不能申報捐贈扣除;對公益慈善團體的捐贈,申報金額不能超過所得總額20%。

教育學費申報錯誤

只有就讀大專以上受扶養「子女」的教育學費才可以申報;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兄弟姊妹及其他親屬的教育學費,均不能申報扣除。

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檢附資料錯誤

誤以重大傷病卡列報身心障礙扣除,未檢附身心障礙手冊或精神衛生法規定的專科醫生診斷證明書影本。

如果在申報時發現有申報錯誤,採用網路申報者,可更正申報資料重新上傳即可,採人工申報者,可重新填寫一份正確申報書,辦理二次申報;但如果已經超過5月31日的報稅期限,不論採用何種申報方式,都必須以書面更正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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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邱正弘

邱正弘博士經常應邀接受報紙、雜誌、廣播、電視專訪,為國內僅見嫻熟法務、財務、稅務、保險等專業Knowhow的專家。現為宏觀財務顧問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Photo:Ken Teegardin , CC Licensed.

執行編輯:許資旻、王信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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