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裡的另一半,到底該「相同陪伴」,還是要「不同互補」?

愛情是能在一起,但是保持彼此原來的樣貌,互相包容和接納,並從中培養相處的默契,而不是裝模作樣地假裝和對方一樣,試圖改變自己或改變對方。

年輕的時候談戀愛,或者已經不年輕的時候再談戀愛,總會覺得應該找個跟自己很像的。那個像,不是外表的像,而是可能都愛吃類似的東西,或是有相同的興趣,甚至會為了自己催眠自己和他是同一國的。他愛攝影,自己就莫名其妙的愛上攝影;他愛打棒球,妳就開始關注所有棒球相關的事;他愛爵士樂,就算自己原本聽的是搖滾,也突然在某一天愛上了爵士。

 

我有一對什麼都相反地夫妻朋友,男生瘦高,女生矮胖。女生只吃肉類,男生只吃海鮮;男生超愛喝咖啡,女生喝咖啡就等著送急診。他們說:「我們唯一相同的地方,就是身分證上的地址和家裡電話是一樣的。」我說那不生小孩也一樣啊!那位女生朋友回答:「我三不五時就邀請他入洞房,但是我老公鐵了心地不留半點痕跡,所以還是不一樣。他不想要孩子,我想。」

結婚快十年的時間,他們就過著什麼都不一樣的日子,卻也有默契地讓對方保有原來的自己。老婆只聽西洋音樂,有喜歡的演唱會,老公會買好票,但是會說:「我買了二張,妳找朋友陪妳一起去,因為妳知道我只聽台語歌。」去他們家吃飯,楚河漢界,壁壘分明。一定有二道菜是肉,二道是海鮮,另外二道是先打電話問我要吃什麼,也就是指定菜。廚房的分工上,永遠都是老公煮飯,老婆洗碗,因為老婆不會煮,但是老公恨死了洗碗。

 

這讓我想起我和另一半,他吃雞肉只吃雞胸,而我最不愛的部位,就是雞胸。所以每次我們夾的第一塊肉,我夾雞胸,他夾腿肉,送到對方的碗中,再開始吃。他不吃任何有刺有骨的雞鴨魚肉等,但是我相反,最會吃的就是這種有骨有刺的了。所以如果是整條魚上桌,我一定是先端到自己面前,先把魚肉都卸下,檢查每一口送進我老公口中的,都是沒有刺的。如果是有骨頭的肉,當然也是都先去了骨,再夾到他的碗裡,而且入他口之前,還要再確認一遍。

 

曾經,我們沉浸在能與對方完全相同的世界,就像最好成為同一個人。他喜歡什麼,我也要喜歡,感覺這樣才能更貼近彼此。當然,二個人在一起,的確還是需要能有些共同的話題,但是並不是強迫自己去變成另一個人。就像孩子上才藝課,你看著隔壁鄰居送孩子去學鋼琴,就千方百計地也要把孩子送去,原本他愛的是跑百米,結果你逼他DoReMi。

 

愛情是能在一起,然後保持彼此原來的樣貌,互相包容和接納。從中培養相處的默契,而不是裝模作樣地假裝和對方一樣。當然,有些人,原本就是因為喜歡某種類似的人事物,而彼此相依。但是如果不是,不要強求自己做一些完全不是你的改變。我們可以為了彼此做調整,但還是保有自己的靈魂。

 

就像我那對相反夫妻朋友,他們在彼此之間找出來的平衡點,實在太美。所以他們持續欣賞對方的優點,因為那個是自己沒有的,同時持續保護著剛剛認識的彼此,就是因為那些原因,讓他們相愛。

 

愛情的原貌,是那樣的輕鬆自在。可以調整,但是不要強迫自己改變,因為這樣的改變撐不了多久的,就算你改變了,那是舒服的改變?還是為了面子的改變?說穿了,或許分手後,你還是會被打回原形。找個可以接受自己原來樣子的另一半,不要再裝模作樣地享受愛情了,Photoshop的before and after, 有一天還是會被發現的。

 

Photo:Nick Page, CC Licensed.

執行編輯:許資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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