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被冤枉偷了郵票的學生,多年後相遇,竟然......

一個好老師,能影響孩子的一生。作者的爸爸,是個腳踏實地的老師,用一片真心來關懷班上的孩子們,不管是被冤枉的、出言不遜的,都能好好耐著性子教導他們,能遇見這樣的老師,孩子們好幸福。

被冤枉的孩子,才是最大的傷害

爸爸是農村孩子,從小雙腳踩在厚厚泥地裡長大的,他見識過戰爭迫使人瘋狂及死亡,但從不知道貪婪也會。從此他總是提醒自己跟我們家三個小孩,寧願省吃儉用,也絕對不要去貪取不應得的好處。

糊塗仔自此更是把心思放在讀書、打球和教學上。

因為從來不爭,所以大家都不想教的班,他可以帶,大家都頭痛的學生,他願意收。

一次一個班上男生帶集郵本到學校,放學時發現少一張,回家跟他爸爸講,他爸爸便寫一封信,說顯然郵票是坐他兒子旁邊的那位同學偷的,請老師一定查辦。

爸爸把兩個學生都叫過來,問那個指控者,你怎能確定是旁邊的同學偷了你郵票呢?他答:「一定是他,他以前就偷過人家東西,有前科。」

被指控的學生梗著脖子瞪著大眼,說:「沒錯我以前偷過人家東西,但是這次的郵票我真沒拿。」

糊塗仔這時可一點也不糊塗,現在兩人都沒有證據,但也都立場明確。他只能從兩個孩子表現出來的細節去判斷,或者說推理。

當老師就是這樣,有時是父母、是教導、是朋友,是被暗中寄託恨意與嘲罵的對象,很多時刻還要當包青天。

我爸回想:「掉郵票的孩子確實是損失了,而他懷疑的人說真的也不是憑空想像。可是呢,被指控的孩子有種坦然,這很難忽略。才這年紀,要不就是壞透了爛到根柢了,要不就是他真的沒拿。但如果真是壞成那個樣子,估計怎麼處罰也沒用。」

萬一他是清白的,卻被冤枉,那才是天大的傷害。最後爸爸決定相信後者,並向失主與他的父親說明自己的調查結果。爸爸不知道自己的判斷有沒有錯誤,只知道最終郵票還是沒有出現。

很多很多年後,媽媽有一次去公家單位辦事情,承辦先生看到媽媽給他的資料,立刻抬起頭來問,這位是不是以前某某國中的老師呢?媽媽說對呀,你怎麼知道?

「啊,師母妳好,」他趕緊站起身,畢恭畢敬地說:「我的名字是某某某,請幫我跟老師問好。以前老師在學校對我很好,很想念老師。」

媽媽回去講了,爸爸於是想起來,他就是那個被說偷郵票的孩子。

 

今天不收錢

同樣多年後重逢的,還有一個女孩。

她是班上的問題學生,一開學就給爸爸出了個難題。那年代上學該穿什麼規定都是鐵律,不要說穿不一樣,就算穿一樣了,還得通過嚴厲的服裝儀容檢查才行。但這個女生怎麼也不肯穿制服,堅持每天穿運動服上學。

爸爸正在斟酌處理方式,有學生跑來報告祕辛。說是女生小時候發高燒,燒出問題。原來是身體不好的小孩,爸爸想了想,就不強迫她一定穿制服。

趁著女孩不在教室裡,爸爸跟班上學生說明為什麼只有她可以隨意穿。但國中生的世界是很無聊又煩悶的,老師背著某個同學宣布點什麼,未免太有趣了,於是事情馬上傳到那個女生耳裡,還是個添油加醋版。

接下來的那堂課上,女生突然站起來,指著爸爸破口大罵:「你當什麼老師,在背後說人家壞話,我頭殼哪有壞,頭殼壞掉的是你!」

那是個什麼年代?那可是有髮禁、衣禁、鞋禁、歌禁,從高雄坐最快的火車到台北要八個小時,學校裡有國語推行委員還有專管思想的保防幹事,學生上學時間在外遊蕩會被帶到少年隊的戒嚴時期啊。在課堂上辱罵老師,訓導主任完全可以可以痛打一頓(一九九九專線四十年後才能接通)然後記兩支大過留校察看的。

但爸爸不想驚動訓導主任,他請女生的家人來學校一趟。

女學生家都是種田的,一聽要去學校,趕緊召開家族會議,最後推派了念最多書,曾經在師範學院上過學、當時在開小吃店的舅舅上場。

爸爸跟舅舅一見如故,談天說地。爸爸沒有告女學生的狀,他說:「今天請舅舅你來,是希望可以回去好好跟外甥女解釋,我絕對沒有講她腦袋壞了這種話,跟同學們提到的是她身體不好,老師考量之後決定她可以穿運動服沒關係。既然是開特例,就得跟大家說明。」

舅舅回去後,第二天開始,女同學便按照規定穿制服了,更不曾再發生課堂上公然嗆聲的事。又過去很長時間,爸爸一個多年不見的好友從台北跑到學校找爸爸。從來只在家吃飯的他,開心之餘決定要好好請個客,聽人家說觀音山的燒酒雞很有名,便興匆匆地騎自行車載好友前往。

才坐下來,來點餐的店員大喊:「王老師!」爸爸認了老半天,才發現這正是當年怎麼都不肯穿制服的那個女生啊。

女生已經是個成年人了,不像以前在學校那麼寡言,她開心地叫來舅舅,「以前我國中那個王老師來吃飯,記不記得?你還幫我去學校,阿舅今天不可以收錢喔。」

「不行不行!哪有這種道理?妳畢業這麼多年還記得老師,老師已經很高興了。千萬不可以不收錢,不收錢我現在就走。」

席間女學生不斷來關照爸爸與好友,最後結帳時,舅舅還給打個很大的折扣。兩人牽自行車要離去了,女學生還在百忙之中跑到門口:「王老師再見,謝謝王老師!」

爸爸現在八十多了,說到這件事,笑咪咪的:「感謝我沒有必要,至少看起來她並沒有因為那件事生我的氣啊。

摘自 王蘭芬《沒有人認識我的同學會:寫給親愛的老王》/大田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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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pexels, CC Licensed.

數位編輯:吳怡蓓、王信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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