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家,我不反對孩子接觸網路的東西,可是只限於學習時。 其他時候,我會利用我的方式陪他們上山下海,或一起看看書看看影片。
嚴父守則1: 只准在爸爸視線範圍內上網
如果他們今天真的有網路上的需要,都是在我視線可及範圍內,讓他們去上網,不管是搜尋資料還是去看一些影片。但是在聊天軟體上,或社群網路上,很多父母覺得玩這個東西,似乎也是在我們的監控下就ok吧。實際上,它隱藏著很多很多的危機。
嚴父守則2: 聊天軟體零容忍,不准孩子使用 為什麼呢,因為我看到很多案例,很多孩子會在遊戲或聊天軟體上面去和陌生人接觸,因為很多不管在部落格裡面,或社群裡面,常常隱藏著許多危機,因為這些部落格與社群當中,也有不知名的對象,他們是否安著好心,你本身不知道。
台灣未成年網路恐嚇案件,今年竟有400件! 以去年來講,全台灣警方查到,光是我們的青少年透過網路被脅迫、被用裸照威脅的案件就有四五百件之高,這些受害者都是從國中到高中階段。這個數字非常恐怖。
歹徒慣用手法,都一樣 成因非常簡單,所有這些虛擬世界的犯罪者,他們都只是用一個手法,就是滿足青少年的虛榮心,或是滿足青少年的好奇心來做為一個引誘。
真實案例 我自己朋友一個小孩,她在網路上跟朋友聊天,突然一個大姐姐進來,稱讚這個妹妹好漂亮,然後說她是某個內衣公司的經理,正在網路上尋才,問你願不願意來試試看? 我們提供你這個機會。
Step 1. 只跟你要生活照 那小女生其實也不是說懵懵懂懂,她當然一想說是釋出善意,也覺得說沒甚麼,對方只是要她寄出一張生活照。然後隔兩天,對方收到生活照,馬上就回覆說你已經通過第一階段的篩選,但你要獲得百萬的代言費,你必須先看你的身材適不適合我們最新的產品。
那女生就想,反正你也沒說要露點,你又那麼客氣,我也許還可以賺外快。所以她就很自然把自己穿內衣的照片秀給對方看。
Step 2. 略進一步,要性感照 過沒兩天,對方又說很恭喜你通過第二階段的篩選,你已經是我們的準代言人了,只是說我們還是要做一項確認,那就是內衣廣告代言人是不能有傷疤有刺青的,你是否願意拍一張全身的裸照,讓我們確認,只要確認沒有傷疤刺青,馬上就讓你錄取。
Step 3. 偽稱徵選成功,要裸照 這個誘因對所有女孩子來講,只要給你確認過我身上沒有傷,我就可以獲得很高額的獎金,我可以在同學面前炫耀我是名模,這是所有人的夢想,所以這小女生很自然就拍了裸照,寄給對方。
但是,她的厄運就開始了...
大姐姐不見,變成幫派份子?! 因為對方收了裸照後就不見了。反而是另一個不知名的男性,不斷地在她的社群內找她。他還跟大家講說自己是某某幫派的份子,手上握有他的不雅照,如果要把這些東西拿回來,請她找我。
當時他們找上我了,我有跟他們講說,這種案子我看得太多了。對方只是虛張聲勢,雖然我們有東西落在他們手中,還是可以防範。
如果真的發生了,戴志揚的建議...
1.觀察學校網站是否會出現不雅照,請校方做好萬全防範 2.請心理師即刻作諮商 3.爸媽要挺小孩,不要只知道責怪小孩。因為,最後讓小孩想要自己去解決問題,這將是最危險的狀況!
我想讓所有家長知道,這個網路世界並沒有你想得那麼簡單,因為你現在都是在電視上,新聞上看到這些案例,你都覺得不會發生在你身上但是這些潛藏的危險,會比你想像得更大。
這個真實案例只是要提醒家長, 作好事前防範,您聰明的孩子,也沒那麼容易受騙的!
(以下為完整影片)
註:根據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38條,拍攝、製造兒童或少年之性交或猥褻之照片、影片、影帶、光碟、電子訊號或其他物品,皆為法律不容許發生之事情,並處以罰則一至七年有期徒刑,故提醒兒少及民眾使用網路需更加謹慎,勿於無形間成為加害者;另因網路之便利以及網路使用風氣氾濫,家長應主動關心兒少接觸的人、事、物以及網路觸及之內容,避免兒少於不知情下,成為被觀賞的照片主角,造成身心靈之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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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編輯:林士蕙、吳佩珊、黃晨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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