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兒子給2萬生活費被拒!老媽媽:這是我「應該」得的!

現代父母的老後觀也要現代化,不能一味想退休享清福,如果享清福指的是冀望子女的奉養,卻讓子女承受更多壓力或痛苦,那麼這個如意算盤絕對是錯了。
  • 文/ 南琦
  • 2018-11-28 (更新:2019-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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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醫療機構工作見過許多積極索求社會福利資源的病人,為了填補失去的家庭功能,有時也會遇上明明是自己造成的問題卻要社會付出成本,要得理直氣壯、理所當然的人。

這個母親約莫60歲,一開口沒多久就要求申請身心障礙手冊,而且表示非申請到不可,因為要有手冊資格才能申請社會住宅,不然她就沒有地方去了。我看著比實際年齡還要年輕的外貌、氣質不錯的她,開始有了一些問號。

她娓娓道來,獨居的她已經漸漸無力負擔房租和日常開銷,原來和3個兒子之中的小兒子同住多年,但近一年鬧翻了搬出去住,剛開始兒子還提供房租和生活費,後來漸漸地有一搭沒一搭的匯款,最近幾個月更是聲稱沒錢沒辦法匯,所以她只好自己想辦法。

 

一起住得好好的為什麼會鬧翻?她到底要兒子匯多少所以兒子匯不出來?

「兩萬。光房租一萬就去掉了,我還要生活費,這些錢是他當初說要出的。」她講得如此理所當然,問題是他兒子不過是個普通上班族,妻子因為照顧幾個月大的寶寶沒有就業,付兩萬給自己的母親之後大概就要吃土了,而且這個錢本來可以不用付的,在個案與兒子同住還沒有鬧翻之前。

「我實在看不慣我媳婦,他們才交往沒多久就懷孕,我本來就不贊成,因為這樣一來就打亂了原來的生活狀況,一懷孕就要結婚,就會影響我的生活……我叫我媳婦去工作,我可以幫她帶小孩,但媳婦說甚麼都不肯,氣死我了,我沒辦法和他們相處只能住外面,他們當然要負擔我的開銷。

所以,這母親並沒有抱著祝福的心情去看待兒子的婚姻,而是基於影響自己生活品質的立場去反對,也許兒子不結婚更好,可以永遠照顧這個老媽,我不由得這樣想。

而聲稱可以幫媳婦帶小孩,這個保證也很薄弱,這個案帶小孩不可能「無料」,若要付保母費的話讓專業的來不是更好?我可以理解這媳婦寧可自己帶也不願讓不喜歡自己的婆婆帶。

而另兩個早已不相往來的兒子究竟為什麼撕破臉,這母親當然也避重就輕不想告訴我,但她很願意告訴我身為單親媽媽的生活有多辛苦值得小孩感激。出乎我意料之外的是她並非拮据的單親媽媽,28歲離婚的她,仗恃著前夫家豐厚的經濟條件可以提供3個孩子生活與教育無虞,所以多年來一直不工作,只有零星幫朋友打打工的經驗,中間還因為聽了朋友的慫恿不當投資,負債了數十萬,即使如此,她還是不願好好去工作,在她猶有工作能力的時候,寧可擺爛這些負債不處理(她在我面前兩手一攤,一副不關己事模樣),多年過去了,現在的她雖然年屆六十,在我看來並非沒有謀生能力,至少她能言善道很敢爭取。

我並不想過度解釋離婚是誰的問題,她一直以來的問題是,並沒有打算以不依賴孩子為前提把自己照顧好,她的生活是建築在家人必須供養她這件事上,需求當然也是家人必須滿足,並以撫養小孩長大為絕佳理由:「他應該要養我的,我要付房租還有生活費…,應該要給我的沒給,那我該怎麼辦?」

聽到「應該」二字就知道,個案這些年來抓著這個信念不放,無怪乎自己痛苦萬分卻不知所以,她以為婚姻就代表被豢養,孩子長大就代表可以享清福,如果家人拒絕,叛逃了,那麼她的生活將無以為繼,因為她已經失去為自己做些什麼的能力。

對於婚姻,對於養育這些事情的觀念必須現代化,婚姻早就不是為了義務,而是想與對方共老;生養孩子是為了延續我們的生命,看見新生命與新的可能,而不是當作養老的籌碼。

現代父母的老後觀也要現代化,不能一味想退休享清福,如果享清福指的是冀望子女的奉養,卻讓子女承受更多壓力或痛苦,那麼這個如意算盤絕對是錯了。

我沒辦法幫助一個老是想依賴別人的人,家人依賴不成就依賴社會資源,尤其是還沒有努力證明自己有能力就已經放棄的人,如果你的需求建立在別人必須滿足你,那麼就從我開始拒絕你吧。

 

Photo By:pixabay

數位編輯:黃小羽、吳佩珊(20191015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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