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年拜多本「情緒勒索」相關書籍大賣,許多人開始擔心自己是否「被勒索」或是「勒索人」? 好像只要符合「如果你不……,我就…..」句型,而且讓人聽了不舒服,就是情緒勒索。
據「情緒勒索」一詞創始者蘇珊‧佛沃博士的說法,情緒勒索要成立的主要條件是:
雙方關係緊密;
勒索行為是出於恐懼、缺乏自信及安全感; 勒索者企圖從控制被勒索者中得到安全感; 雙方你情我願,被勒索者基於某些原因允許勒索發生; 雙方仍想保存關係,但需要改變互動模式、加強彼此自我價值。
從這個原則來看,當媽媽對兒子說:「你再不收玩具我要生氣囉!」這是情緒勒索嗎? 有人說是,因為是在嚇小孩、要用情緒逼小孩就範。
我認為不是,關鍵在第2、3點,媽媽是因為害怕小孩不收玩具的話,自己會失去一切? 會沒有辦法認可自己? 將感到自己沒有價值? 如果答案是否定的,媽媽應只是用情緒「懲罰」孩子,希望孩子為了避免被懲罰而趕緊收玩具,而非情緒勒索。
拋開書本,換個角度我們直接想想,什麼叫勒索? 勒索是跟別人要不屬於自己的東西,而且用很機車的手段。反過來看,如果那個東西本來就是屬於我們的,我們也沒有義務一定要給;如果對方要,那我們要求對方完成某些條件才給他,這樣算勒索嗎?
例如,有位媽媽問我,當她晚上很累很睏、孩子又跟她盧來盧去時,她威脅孩子如果不趕快準備就寢,就不唸故事書給他聽,她很擔心這樣做是在情緒勒索孩子。
我問她,「睡前念書」在你們的親子關係中是「媽媽非做不可的義務」嗎? 還是是可以改變的睡前習慣? 甚至本來就是好好準備就寢才會有的獎勵? 今天不唸故事給孩子聽,對他會有什麼樣的「傷害」嗎?
有些父母因為孩子不聽話、感到自我價值低落,經常用「再哭我不要你了!」來威脅孩子;或是反應轉冷,不回應孩子的需求,甚至投以嫌惡的眼光,這樣「不給予孩子基本的被愛、被關懷的需求」。孩子尚未發展出能力改變整體互動,只能在這個循環中掙扎,即是父母需要避免的情緒勒索行為。
「有差嗎? 反正就是指不喜歡別人對待我們的方式,意思差不多就好。」
有差。整個理論背後的脈絡、到最後的心理治療,都是有關聯的。在關係中,人與人之間本來就很多權力衝突、威脅恐嚇,但並不都是「情緒勒索」。不是情緒勒索卻猛講,是種變向的加重指責,反而這樣的人更可能是勒索者。如果真的是情緒勒索,則其中一方 (通常是被勒索一方) 需要尋求幫助,從看見對方勒索背後的目的開始,認清自己的需求,掌握可應用的資源,並相信自己值得擁有不同的待遇。
心情不美麗而導致威脅利誘,是在關係中常見的互動形式,而且經常有來有往;但當情緒勒索已落地生根,雙方的自我價值日益低落時,認真面對便有其必要性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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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VABo2040,CC Licensed.
數位編輯:黃小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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